反馈问题 (整改任务) |
巴中市虽然建立秸秆等“五烧”管控和问责机制,采取公开曝光和承诺等办法措施传递压力,但治本措施不多,秸秆综合利用率不高,重堵轻疏,乡镇、街道和村社日常巡查监管责任不落实,秸秆焚烧问题仍较突出。《巴中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2017-2020)》明确,2018年底前全市应建立收储点200个,截至10月仅建成71个。督察组在巴州区、经开区、平昌县等地共发现焚烧秸秆行为15起。 | ||||
责任单位 |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
责任人 | 唐 均 | ||||
联系电话 | 0827-6222579 | ||||
整改目标 | 按照秸秆综合利用肥料化、燃料化、原料化、饲料化和基料化“五化”要求,早日建成一批秸秆综合利用示范项目,解决治本问题。 | ||||
整改措施 | 加快推进未完成的秸秆收储点位建设,确保按期完成省级目标任务;科学规划,适当调整年度计划,2020年底全面完成规划中的综合利用项目建设任务,把规模牛、羊养殖场确定为收储点,确保秸秆饲料化利用;积极培育秸秆综合利用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社,2020年至少培育1家秸秆综合利用企业或专合社;建立秸秆收储利用台账和信息报送机制,促进秸秆收储利用常态化动态管理;组织专项巡查小组,不定期加大巡查,及时公开曝光,逗硬问责;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监管主体责任,各乡镇每个村民小组落实至少1名“五烧”监管巡查员、各街道每个社区落实3至5名“五烧”监管巡查员,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 ||||
整改主要工作成效 | 平昌县已确定秸秆收储点90个,培育平昌县玉鹿肥料有限公司为秸秆综合利用企业,现已建成收储中心3个,培育收储合作社15家;已建立秸秆收储利用信息报送机制和常态化动态管理机制。已组建秸秆禁烧巡查专班,并不定期开展巡查工作,及时通报曝光焚烧秸秆行为;已建立镇、村、社“五烧”监管巡查责任,建立“五烧”监管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