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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26 18:08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20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的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动、狠抓工作落实,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为目标,全面提升政府服务效能

一是清单化加强行权管理。印发《平昌县县级部门行政权力清单(2019年本)》,动态调整涉及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10个类别5420项行政权力。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不符合规定的准入措施10条,探索放宽市场准入限制,形成开放新格局。二是一体化推进政务服务。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推动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进一步完善“12345”运行管理机制,“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现全覆盖,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向乡镇延伸。2020年,办结政务服务事项68663万余件,100%按时办结。推进基层便民服务标准化建设,31个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建成投用。三是多元化优化营商环境。制定实施《平昌县营商环境“好差评”实施暂行办法(修订)》,逗硬开展营商环境“好差评”,强化测评成果运用。推进“放管服”改革向乡村延伸,优化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布局,分批次开展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业务培训230人次。严格落实企业“宁静日”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年新增各类市场主体5100条。

(二)以规范重大决策行为为重点,全面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从严执行《政府工作规则》《县政府常务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机制,刚性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对80余项重大决策进行了法制审查,对6项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风险评估。二是切实加强政府规范性文件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提高报备率、报备及时率、报备规范率。开展涉及民法典、营商环境等重点领域的专项清理工作,着重清理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规范性文件,提出保留、修改或者废止等清理意见,全年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10件,废止1件。三是充分发挥党政法律顾问团法律服务作用。进一步明确法律顾问的职责权限,发挥法律顾问在政策制定、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签订、涉法涉诉案件处理等工作中的突出作用,全年法律顾问团进行合法性审查80余件,参与行政应诉5件。当前,我县新一轮的党政法律服务团聘用工作正处于政府采购阶段。全县31个镇(街道)、6个管委会(管理局)、393个村(社区)均按要求聘用了法律顾问,全县实现了一村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三)以防范行政执法风险为底线,全面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深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镇域综合行政执法赋权改革,依法明确各镇执法主体地位,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行业监管指导职责,形成横向联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合力,推动执法权限和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二是强化监督检查。全面深化行政执法领域“三项制度”改革,对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全年进行执法监督检查2次,案卷评查16件次。三是提升执法能力。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在全县范围内培训行政执法人员700余人次,办理行政执法证件300余件,年审合格500余件,注销11件。多次深入各执法部门进行案例分析和指导培训等,着力提升全县执法人员法律素养及专业水平。

(四)以推进政务公开规范为抓手,全面建设阳光透明政府

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以健全机构、完善制度为抓手,突出公开重点,积极稳妥推进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0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000万余条。二是主动接受多方监督。认真及时研究处理人大、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的办理工作,司法建议、检察建议办复率达100%。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和专门监督,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防止权力滥用。三是抓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开展行政复议应诉规范化建设行动,进一步完善复议文书公开机制,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水平。积极配合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做好举证、答辩工作。全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7件,行政应诉案件5件。建立和实施行政调解工作机制,指导、督促、协调各行政机关依法处理重点案件,有效化解行政争议。

二、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加强党的领导。通过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县政府党组会,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的学习贯彻。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先后5次专题听取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法治工作,保证全县法治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二)切实履职尽责。牢固树立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第一责任人在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履职督查。县委中心组集中学法4次,县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开展会前学法,全年学习《民法典》等重要政策法规近40次。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开展领导干部法治培训,定期听取有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格落实中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和《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逐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年底法治政府考核,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明确重点任务、抓住关键环节和考核方式,推动形成从党政主要负责人到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责任闭环,构建起守责尽责、失责追责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机制。

三、存在不足与原因

一是干部法治意识还需进一步强化。少数基层领导干部重发展、轻法治,重事后处置、轻事前防范,在思想观念上、工作过程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有待强化。二是法治人才还需进一步充实。随着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政府法制机构工作任务明显增加,目前政府部门法治人才稀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力度不平衡。三是执法监督还需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系统化、制度化的整体监督格局需进一步完善,少数执法部门案卷不规范,轻视证据、忽视程序的情形仍然存在。

四、2021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进一步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统筹落实法治政府各项重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为推进法治建设提供扎实保障。

(二)进一步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孵化更多创新型产业,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以更加快捷高效的行政行为,更加便民利民的行政举措,努力使平昌县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走在全市前列。

(三)进一步深化执法体制改革。深化综合执法改革,发挥好五大领域综合行政执法队的作用,积极推进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改革,形成“大综合、一体化”的行政执法体系。

(四)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继续推进领导干部集体学法,严格落实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会前集中学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办事的能力,不断强化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中共平昌县委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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