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县关于落实好卫生扶贫救助基金的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11月-12月建档立卡贫困户住院(门诊)自付部分享受卫生扶贫救助基金花名册公示于后。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向平昌县卫生健康局书面反映或致电:0827-6230675。
2020年11-12月卫生扶贫基金县政府网站公示花名册.xlsx
平昌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