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精神,促进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国有企业及时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现将平昌县2023年度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予以公示。
附件:平昌县2023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平昌县减轻企业负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1日
附件:
平昌县2023年度逾期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明细表
截至时间:2023年7月31日
序号 |
合同名称 |
债务人 |
债权人 |
金额 (万元) |
1 |
平昌县2020年“天府菜油”示范基地项目油菜配方肥(硫基复合肥) |
平昌县农业农村局 |
台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59.93 |
2 |
平昌县委托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性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核服务 |
平昌县交通运输局 |
中盛精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3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