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及农村基本具备现代化生活条件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乡村振兴局通过购买服务,聘请四川农业大学专家团队开展现场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讨论,征求各部门意见,编制形成了《平昌县统筹乡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5个工作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乡村建设股反映。
监督电话:0827—6285277
平昌县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布局规划.pdf
平昌县乡村振兴局
2023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