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6日县政协十一届第十四次常委会议通过)
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28日至1月31日在县城召开。会议主要议程为:
一、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听取并审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三、列席平昌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并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财政报告、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四、人事事项
五、审议通过《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六、审议通过《政协平昌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七、中共平昌县委书记讲话
政协平昌县委员会
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