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要闻动态 > 公示公告

平昌县总河长办公室
关于调整部分县级河长及联络员的通知

平总河长办发〔2024〕1号

发布时间:2024-02-23 10:49来源:平昌县河长办字体【  

各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和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县级各部门: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县总河长同意,现对部分县级河长及联络员调整如下。

1.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程忆民担任澌滩河县级河长。

2.县政协副主席李蓉担任洞滩河县级河长。

3.平昌生态环境局局长靳弘章担任小杨河县级河长联络员。

4.平昌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邓容担任磴子河县级河长联络员。

5.平昌县公安局副局长马林担任本溪河县级河长联络员。


    附件:平昌县县级河流(水库、渠道、湿地)县级河长及联系单位名单.doc



平昌县总河长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