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四川省乡村振兴局 四川省教育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做好“雨露计划”支持脱贫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川乡振发〔2021〕44号)文件要求,继续向符合条件的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补助。通过查询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的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学生信息,经“脱贫家庭(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申报-村级初核公示-镇级初审公示-县级审核”等流程报审,确定2023年秋季“雨露计划”拟补助对象共有3970人。现将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县乡村振兴局反映,如无异议,公示内容即按程序发放补助。
监督举报电话:12317
联系人:张翔飞,联系电话:0827-6225829
平昌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