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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提升创新保障水平 促进创新驱动能力

——学习贯彻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精神系列评论(四)

发布时间:2021-08-05 08:40来源:平昌县融媒体中心作者:杨超字体【  

抓创新就是抓发展,而抓发展的前提就是要为创新提供一个坚强的保障后盾。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通过《中共平昌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平昌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把全面提升创新保障水平作为一项长期重大任务来抓,培育各类创新主体,增强发展新动能,全面提升创新保障水平,为推进平昌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加大财税支持力度。突出创新驱动导向,加大对创新平台、人才培育等方面的投入力度,建立科技研发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完善财政科技投入绩效评价体系,建立重大科技项目绩效评估评价和跟踪问效制度。综合运用后补助、贷款贴息、风险补偿、保费补贴等方式,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加大研发投入。全面及时落实支持创新各类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创新型企业符合条件的资本性支出,允许在支出发生当期一次性税前扣除或加速折旧和摊销。

提升金融服务创新能力。鼓励县域金融机构充分运用信用融资工具,探索开发研发贷等信贷产品,加大知识产权质押贷、应收账款质押贷、绿色抵押贷、信用贷、履约保证保险贷等信贷力度。完善“园保贷”模式。完善平昌青花椒交易中心服务功能。鼓励创新型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融资,拓宽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推动成长型企业、创新型企业入市,力争到2025年,全县培育上市公司1家,新增挂牌企业3家以上。

加强对外科技交流合作。完善产业部门与院校、科研站所的产研协同创新网络,推动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组建新型联合研发中心(实验室)。抓住万达开川渝统筹发展示范区建设、永康—平昌东西部协作、省内对口帮扶等政策机遇,推动技术人才互派互往,积极探索外地知识产权与研发体系本地化导入的利益机制。

创新是发展之源,保障是发展之基。全县上下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十三届十五次全会明确的奋斗目标和重点任务上来,加快推进各领域创新融合发展,高效整合积聚创新资源,全面提升创新发展保障水平,不断增强平昌市场核心竞争力,为深入推进创新驱动引领平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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