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31次会议决定,因工作需要,原定于2021年3月1日召开的平昌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延期召开,具体时间授权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并公布。
平昌县人大常委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