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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30 10:10来源: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字体【  

各有关部门,相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精神,现就做好我县2023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及对象

凡在平昌县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中从事建筑工程类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评审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

申报人员必须是推荐单位在职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二、评审专业范围

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

三、评审方式

根据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巴住建函〔2023〕50号)精神,特委托巴中市建筑工程技术中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对平昌县2023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开展评审工作。

四、其他事项

(一)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其中含答辩费60元);初级职称(员级及助理级)每人次100元。

(二)材料初审时间为6月20日至8月20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联系地址: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505办公室,联系人:庞通,联系电话:0827—6333003)。申报职称材料按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度建筑工程中初级职称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巴住建函〔2023〕50号)执行。职称填报所需电子文档表格,请到巴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下载(http://zfcxjsj.cnbz.gov.cn/xwdt/tzgg/22298746.html)。

特此通知。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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