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3-03-07 10:41来源:平昌县财政局字体【  

目录

第一部分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职能简介

根据《中共平昌县委办公室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昌县行政审批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平委办字〔2022〕29号)的规定,平昌县行政审批局为正科级行政单位。

(1)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有关“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和大数据应用及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决策部署,结合有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有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2)承担平昌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工作。

(3)负责承担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及责任清单制度建设、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等工作,推进全县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清理、审核、动态调整县级、镇(街道)行政权力事项。

(4)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务服务、便民服务和行政权力事项运行、审批业务开展工作,监督行政效能及投诉、举报办理情况。

(5)负责“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的转办、督办及热线平台的业务指导、培训、考核等工作。

(6)推进政务服务(便民服务)体系建设,负责镇(街道)便民服务机构业务指导工作。

(7)负责政务服务、便民服务、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行政效能、大数据相关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8)负责政府投资大数据项目的审核、监督和验收,推进政府数据采集汇聚、登记管理、共享开放和社会数据汇聚融合、互联互通以及大数据安全运用工作。加强大数据安全体系建设和安全保障监督管理工作。

(9)负责上级部门下放和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及相关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机制并组织实施。

(10)负责未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其他行政权力)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

(11)监督指导镇(街道)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集中、规范受(办)理工作。

(12)负责全县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监管、培训指导、考核评价和政务服务窗口规范化建设工作。

(13)负责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有关职责分工。

(二)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重点工作

(1)理好清单,持续转变政府职能。

(2)积极开展政务服务对标创建活动。

(3)加快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4)深入开展政务服务综合改革攻坚行动。

(5)创新方式,做优代办服务。

(6)聚力“数字平昌”、“智慧平昌”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1)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财政预算财政供给人员29人,供给车辆0辆,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

第二部分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已经平昌县财政局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2023年部门收支预算公开如下。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平昌县行政审批局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等。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473.18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2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详见附件1)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收入预算总额473.18万元,比2022年增加228.1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18万元,占总收入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详见附件1-1)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支出预算总额473.18万元,比2022年增加228.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18万元,占总支出61.96%,项目支出180万元,占总支出38.04%。(详见附件1-2)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3.18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2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73.18万元,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1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66万元。(详见附件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73.18万元,比2022年增加228.1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项目增加。(详见附件3)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9.16万元,占88.5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36万元,占7.05%;卫生健康支出20.65万元,占4.3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行政单位医疗2023年预算数为 8.2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及补充医疗。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174.28 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及办公经费  。

3、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44.8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及项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就业支出(项)1.1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缴费。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44.66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缴费。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及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人员类项目)293.18万元,其中:

1.人员支出256.1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118.76万元,绩效工资50.48万元,津贴补贴28.5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32.25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9.57万元,奖金3.81万元,医疗费补助1.4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35万元等。(详见附件3至3-2)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1万元,其中:奖励金0.11万元。(详见附件3至3-2)

(二)运转类及特定目标类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运转类及项目支出216.9万元,一是运转类36.9万元,项目支出180万元,其中:办公费11.1万元,差旅费14.5万元,邮电费32.7万元,工会经费4万元,培训费0.2万元,劳务费0.5万元,物业管理费28万元,电费4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04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7.31万元,维修(护)费5.5万元等;其他支出57.8万元,主要用于:政务大厅运转。(详见附件3至3-2)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0.25万元,比2022年预算总额增加(减少)0.0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25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0.25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25%,主要原因是因机构改革,职能职权增加,上级部门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增多。

(三)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4)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详见附件5)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平昌县行政审批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 36.9万元,较2022年预算增长13.26万元。

(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情况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没有政府采购安排的支出。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没有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安排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固定资产原值 554.82万元,累计折旧382.47万元,净值172.35万元。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截至2022年底,平昌县行政审批局及所属各预算单位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23年部门未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6个,预算项目资金180万元;重点项目0个,预算项目资金0万元。(详见附件6和附件7)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安排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收入: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行政运行: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事业运行: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行政单位离退休: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六)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八)行政单位医疗:指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九)事业单位医疗: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十)公务员医疗补助: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十一)住房公积金: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

平昌县行政审批局2023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2023年平昌县行政审批局部门预算公开.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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