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7-26 10:28来源:平昌县财政局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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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负责县级登记机关承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指导检查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工作;负责全县不动产登记业务培训工作,开展不动产登记的法律和政策咨询;研究制定我县不动产登记的工作方案和技术措施;为全县不动产登记工作的开展提供业务、技术支撑和服务保障;协助县不动产登记局交办的不动产产权纠纷;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大力加强规范化建设。在实现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抵押登记等1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流程,完善服务设施,简化登记程序,拓展登记领域,积极推行和完善预约服务、网上服务、上门服务、延时服务和帮办等业务,更加便民利民。

2.持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沟通,督促责任股室加强问题分析研究,持续用力,主动作为,推动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早日解决。确保群众的诉求得到实现,权益得到保障。

3.积极推进一网通办和信息共享。一是在市中心机房建设的统一规划部署下,积极推进数据对接;二是在上级数据共享端口开发完成后,积极推进接口数据嵌入本地不动产系统并进行本地登记系统改造工作,推动信息共享早日实现。

4.完成上级业务部门和党组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一是接交林权和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信息入库。根据相关要求,积极做好林权登记档案和农业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档案移交和信息入库工作,进一步协调林业局和农业局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会同各乡镇站所对每宗林地和承包土地的现状进行调查落实。二是争取协调联系相关单位及时启动数据整合验收工作。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属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下属一级预算单位。2021年财政供给人员29人,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0名、事业人员29名;供给车辆0辆。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度收入预算总额为358.28万元,支出预算总额为358.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额各增加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358.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28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358.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9.08万元,占89%;项目支出39.2万元,占11%。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28万元,与 2020 年相比,增加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2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9.81万元,住房公积金支出22.1万元,农林水支出3.2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3.7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8.28万元,与 2020年相比,增加27.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1年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9.47万元,占8.22%;卫生健康支出19.81万元,占5.53%;农林水支出3.2万元,占0.89%;住房公积金支出22.1万元,占6.17%;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83.7万元,占79.1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29.4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1.66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人员工伤、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3. 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为18.15万元,主要用于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 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2万元,主要用于中心驻村人员开展乡村振兴工作经费支出。

5.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为247.7万元,主要用于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网络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6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  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为36万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运行经费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58.2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5.5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障缴费等人员经费;公用经费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劳务费、水电网络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2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中心不涉及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0年预算减少20%。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指导工作、考察调研、交流学习等公务活动接待;减少的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落实过紧日子要求。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0年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主要原因是: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 0辆。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2021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63.5万元,比2020年增加35万元,增加1.2倍,主要原因:2021年增加了聘用临时人员劳务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1年度,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政府采购计划预算总额0万元,2021年暂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固定资产原值188.8046万元,无形资产53.4799万元,截至2020年底,累计折旧131.789万元、累计摊销23.0485万元,固定账面价值57.0156万元,无形资产账面价值17.5686万元。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2021年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编制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同时本级专项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机关服务(项): 指机关工勤(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21年单位预算报表

   2021年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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