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卢宇煜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3年);
章之瞳同志为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挂职时间5个月);
李小梅同志为县项目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任志强同志为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侯红军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郁时强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总工程师(挂职时间2年);
苏学燕同志为县水利局总工程师(挂职时间2年);
虞诗磊同志为县农业农村局总农艺师(挂职时间2年);
余万霞同志为县贸易促进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董剑同志为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总规划师(挂职时间2年);
廖春红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2年);
李强同志为县招商局副局长(挂职时间2年);
舒世超同志为金宝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李永忠同志为星光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黄鹏同志为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张吉祥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
苏珍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2年);
沈洋同志为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主任。
免去
温青山同志的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主任职务;
郭苏苇同志的岩口司法所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