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吴智明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1〕11号

发布时间:2021-08-18 15:21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吴智明同志为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兼);

李庄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王波同志的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陈政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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