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吴智明同志为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兼);
李庄同志为县公安局督察长。
免去
王波同志的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职务;
陈政同志的县公安局督察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