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唐毅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1〕14号

发布时间:2021-12-23 10:15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唐毅同志为县金融办主任,试用期一年;

牟智同志为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陈炜、石峰同志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张洪帅同志为县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学文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邹坪同志为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曾丹同志为县养老服务中心主任;

向汝浩同志为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

司伟平同志为县蔬菜生产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韩啸山同志为县双桥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

唐天星同志为县牛角坑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

覃才强同志为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主任;

唐涌同志为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

任桂明同志为县司法局兰草司法所所长;

冯泫力同志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何春玉同志为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硕同志为县人民政府总督学,试用期一年;

杨冰同志为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卢梓煦同志为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兼)。

免去

唐毅同志的江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牟智同志的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职务;

张铁兰同志的县财政票据管理中心主任职务;

冉华平同志的县交通战备办公室主任职务;

张永富同志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

陈燕霞同志的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职务;

王濒贤同志的县贸易促进办公室主任职务;

刘学文同志的县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王晓东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冉平同志的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向德平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易春东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总监职务;

杨超同志的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专职副指挥长职务;

任桂明同志的县司法局大寨司法所所长职务;

胡小琳同志的县招商局局长职务;

池峰同志的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谢光杰同志的同州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谢代强同志的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因机构更名,韩啸山、唐天星、覃才强、唐涌等4名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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