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李永忠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3个月);
张丽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6个月);
杨雪松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2年)。
免去
李永忠同志的星光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