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李永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2〕5号

发布时间:2022-05-20 18:25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李永忠同志为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挂职时间1年3个月);

张丽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6个月);

杨雪松同志为县中医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2年)。

免去

李永忠同志的星光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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