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张地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2〕6号

发布时间:2022-05-20 18:26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张地栋同志为县政府办副主任;

刘  君同志为县民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陈  起同志为县司法局副局长;

赵永华同志为县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王鑫生同志为县教育考试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潘  宇同志为县教育考试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冯郅明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

杨洪波同志为县燃气管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冯林海同志为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陈金艳同志为县人才交流中心主任;

洪  健同志为县人事考试和人才培训中心主任;

胡智臻同志为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局长;

邱  猛同志为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谢  凯同志为县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王中科同志为县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吴云峰同志为金宝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杨海波同志为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局长;

邹海波同志为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

严  钰同志为江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付玉榜同志为同州街道办事处主任;

张  堋同志为金宝街道办事处主任;

谢  敏同志为平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

陈  林同志的县英烈纪念园管理局局长职务;

鲜卫东同志的县行政审批局副局长职务;

孙晓媚同志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牟桂芳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刘  君同志的佛头山文化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王巧灵同志的驷马水乡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陈  起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郅明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冯林海同志的县保障性住房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陈金艳同志的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洪  健同志的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邱洪成同志的县人事考试和人才培训中心主任职务;

于  捷同志的县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胥英豪同志的县茶果产业发展局局长职务;

邱  猛同志的县旅游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高  兵同志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职务;

谢  凯同志的巴灵台风景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石晓峰同志的县供销社副主任职务;

王中科同志的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杨海波同志的三十二梁旅游景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范  涛同志的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副局长、白衣古镇景区管理处副主任职务;

刘晓荣同志的星光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严  钰同志的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付玉榜同志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星光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张  堋同志的县政府办副主任职务;

岳岱松同志的县电子商务产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何长均同志的平昌县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因机构更名,王鑫生同志原任职务自然免除。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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