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王星海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2〕10号

发布时间:2022-09-02 18:02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王星海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吉祥同志为县水利局副局长;

魏刚同志为平昌县第二中学校长;

胡云同志为平昌县职业中学校长,帮扶时间三年。

免去

向玉仁同志的县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吉祥同志的四川平昌经开区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李华同志的平昌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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