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孙锋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3〕3号

发布时间:2023-07-15 10:36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孙  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国资局局长;

张地栋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杜  毅同志为县人民政府国防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王才安同志为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兼);

何  进同志为县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兼);

谢  凯同志为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许文佳同志为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德平同志为县牛角坑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魏建军同志为平昌县第二中学校长;

刘  兵同志为同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严建川同志为江口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谭淑丹同志为金宝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王江波同志的江口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孙  锋同志的县行政干部学校副校长职务;

张地栋同志的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吴  昊同志的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苏朝敏同志的县国资局局长职务;

苟  尧同志的县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

谢  凯同志的县交通建设发展中心副主任职务;

陈  良同志的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务;

欧朝荣同志的县职业中学校长职务;

魏  刚同志的平昌县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吴  飞同志的四川平昌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张可心同志的江口水乡水利风景区管理局总规划师职务;

岳政印同志的同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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