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杨志强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3〕7号

发布时间:2023-11-27 10:11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杨志强同志为县行政干部学校校长(兼);

杨皓程同志为县金融办公室副主任(挂职时间至2024年9月);

谢鑫、马林同志为县公安局副局长(挂职时间至2024年9月);

余可同志为县公安局云台派出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胡汉武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兼);

陈秋阳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兼);

赵安容同志为县人民医院副院长(挂职时间至2024年9月);

何洪川同志为同州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杨波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苟尧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4日

 

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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