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郑浩云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3〕8号

发布时间:2023-12-20 17:08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郑浩云为县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张良英为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吴锡文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

王平(县公务服务中心)为县小一型水库建设管理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王平(县统计局)为县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强为平洲医疗集团副院长;

张瑜为县计划生育协会专职副会长、秘书长(兼);

王永森为县疾病预防控制局局长,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兼)(试用期一年)。

免去

郑浩云的县民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胡美娟的县地方志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冉小红的县群众接待中心主任职务;

吴锡文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县环卫所所长职务;

李明元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副局长职务;

冯仲的县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局局长职务;

何立新的县小一型水库建设管理站站长职务;

唐涌的县友谊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浩的县双桥水库运行保护中心副主任职务;

李军的县统计局副局长职务;

牟兴芹的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副主任职务;

胥必春的平昌中学实验学校校长职务;

李志强的县非公经济发展指导中心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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