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人民政府
关于曾丹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平昌府人发〔2024〕3号

发布时间:2024-04-15 15:52来源: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字体【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曾丹同志为县民生工作办公室副主任;

张真同志为县司法局笔山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袁侨同志为县司法局得胜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跃同志为县司法局望京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璐同志为县司法局青云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张维同志为县司法局大寨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何俊同志为县司法局驷马司法所所长(试用期一年);

唐毅同志为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国资局局长;

杨战同志为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刘军同志为县城乡建设服务中心主任;

刘长清同志为县旅游产业促进中心副主任;

陈福攀同志为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

免去

向文平同志的县林业局副局长、镇龙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主任(五峰国有林场场长)职务;

曾丹同志的县养老服务中心主任职务;

郭卫东同志的县司法局粉壁司法所所长职务;

谢安邦同志的县司法局望京司法所所长职务;

王亚玲同志的县司法局大寨司法所所长职务;

张凌同志的县司法局得胜司法所所长职务;

孙锋同志的县国资局局长职务;

唐毅同志的县金融办主任职务;

刘长清、陈福攀同志的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罗国海同志的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王东旭同志的平洲医疗集团妇儿院区(县妇幼保健院)院长,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县妇女儿童医院)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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