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各行权部门(单位):
根据《四川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要求,县级各行政权力部门(单位)对责任清单进行了动态调整,编制了《平昌县县级部门责任清单(2021年本)》,经县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布。
县级各行政权力部门(单位)要及时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部门网站和政务服务窗口等渠道向社会公布本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对照清单依法履职,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附件:平昌县县级部门责任清单(2021年本).zip
平昌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