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平昌经济开发区,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川办发〔2022〕49号)有关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平昌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平昌县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