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江口镇新华街居民何英珍《不动产权证书》编号为:川(2016)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0685号遗失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1年 08 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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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