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蒲丽)

编号:窗口【2023】51号

发布时间:2023-05-31 11:33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依据四川省平昌县人民法院(2020)川1923民初2592号《民事调解书》和(2020)川1923执1390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蒲丽的不动产已被法院处置。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对下列未能收回的产权证号【平房权证平昌县字第201501794-1、201501794-2】,现公告作废。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0827-6337323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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