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维玖、向子佑现有房屋位于平昌县江口镇环城路翔云居1栋4单元,产权证号:【川(2017)平昌县不动产权第0004737号】。王维玖于2008年11月30日因病死亡,其父:王思和已故、其母:杨登兰已故,儿子:王彪已故,配偶:向子佑健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房屋由配偶向子佑一人继承。
经协商女儿:王婉蓉,孙女:王茹燕,自愿放弃上述房屋份额的继承权,向子佑表示要继承死者王维玖上述遗产。根据申请人向子佑提供的继承相关资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127条《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14条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4条有关规定,现公告如下:
申请人向子佑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转移登记,公告期为30个工作日(2023年06月07至2023年07月19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均可向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中心将直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特此公告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06月0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