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公告(袁明金)

编号:窗口【2024】028号

发布时间:2024-03-01 16:13来源: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字体【  

平昌县元山镇居民袁明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编号为:平集用(2011)11004170遗失作废。

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03月2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27-8639414



公告单位:平昌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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