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2022年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经县人民政府审定,现公告如下。
一、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收入
2022年,平昌县计划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50251万元,其中:
1.中央资金32551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171万元,水利发展资金3000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1000万元,林业改革发展资金2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598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1000万元,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15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3000万元,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200万元,中央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部分资金500万元。
2.省级资金137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000万元,省级水利发展资金300万元,省级现代农业发展工程资金1500万元,农田建设补助资金2000万元,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资金300万元,省级交通建设专项资金50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专项资金100万元。
3.市级资金500万元。其中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500万元。
4.县级资金3500万元。其中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500万元。
二、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
2022年,平昌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出50251万元,其中:
1.安排基础设施类支出20174万元,其中:农村交通(村道路建设)9354万元、水利工程3000万元、安全饮水3000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投资4600万元、脱贫村掉边掉角农户搬迁投资220万元。
2.安排产业发展类支出27777万元,其中:特色产业2000万元、产业发展补助500万元、高标准农田建设7980万元、脱贫人口小额贷款贴息1000万元、防返贫补助资金800万元、扶持发展村集体经济1400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97万元、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及四个“三农”示范片产业发展3500万元、三产融合发展6000万元、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配套4500万元。
3.安排其他类支出2300万元,其中:雨露计划130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1000万元。
三、监督举报电话
监督举报电话:0827-6222326 0827-6226577 12317
意见收集人:张翔飞 刘建兰
平昌县乡村振兴局 平昌县财政局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