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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2023年1月享受城乡低保家庭发放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3-01-18 13:17
单位:平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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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的通知》(川民发〔2021〕180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巴中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巴中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和《巴中市民政局<关于城乡低保对象实行分类调节补助的通知>》(巴市民发〔2020〕1号)等相关政策规定,现将2023年1月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发放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
2023年1月享受城乡低保家庭发放一览表
平昌县民政局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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