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昌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平公共国土拍〔2021〕02 号
经平昌县人民政府批准,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 开拍卖方式出让 PC-2020B001、PC-2020B002、PC-2020B003 号三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组织实施拍卖出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宗地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用地性质 |
建筑密度 ≤(%) |
容积率≤ |
绿化率 ≥(%) |
出让年限 |
出让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增幅价 (万元) |
PC-2020B001 |
江口镇新平街西段 |
3754.87 |
社会停车场 |
50 |
2.4 |
15 |
50 年 |
340 |
70 |
5 |
PC- 2020B002 |
江口镇新华街西段 |
1668.91 |
50 |
2.4 |
15 |
160 |
40 |
5 |
||
PC- 2020B003 |
江口镇龙潭溪 |
2488.84 |
50 |
2.4 |
15 |
230 |
50 |
5 |
||
合计 |
|
791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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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0 |
1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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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 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独立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 2021 年 3 月 24 日至 2021 年 4 月 13 日,到平昌县人民政府网站(资源交易栏目),自行下载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交纳保证金,向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提交书面申请的截止时间为 2021 年 4 月 13 日 12 时。
(竞买保证金以到帐为准,并需注明是 XX 宗地竞买保证金)。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将在 2021 年 4 月 13 日
15 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 2021年4 月13 日15 时在巴中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拍卖大厅举行。
七、本次拍卖活动,平昌政投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参与组织实施。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号
联系地址: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县工商银行 4 楼)
联 系 人:胡斌 任小波联系电话:0827-6618089
开户单位:平昌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开 户 行:平昌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帐 号:88190120001841893
平昌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平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