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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公开

2024-03-15 16:05
 来源: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目录

第一部分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名词解释

第三部分2024年度单位预算报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2024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简介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着全县住房保障、工程建设、城市建设、城乡规划、村镇建设、城市管理、建筑业、房屋装饰装修业、住宅与房地产业、勘察设计咨询业、市政公用事业、风景名胜事业、建设科技及行业人才工作的监督与管理职责,负责本单位依法行政工作等职能。

(二)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重点工作

1、聚焦项目工作,突出引领带动。围绕政策导向和资金投向,加强项目资金争取,立足“立体山水公园城市”总定位,大力争取城市更新、市政基础设施建、防洪排涝、老旧小区改造、保租房、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资金,分门别类谋破题之举、创新之策,抓好项目储备,与省市主管部门充分对接汇报,抓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推进重点项目。

2、聚焦统筹推进,加快城乡发展。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加快推进续建、新建项目。启动平昌大桥、同州大桥、新华农贸市场改建工程前期工作,启动平昌县微改造项目,持续开展老旧小区和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进一步优化方案措施,确保按时按量完成目标任务;持续培育驷马镇创建省级百强中心镇,积极申报国家级传统村落,开展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切实做好农村住房安全保障工作,落实农村住房风险动态监测机制,加快推动国省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申报工作。

3、聚焦安居宜居,突出住房保障。引导房企加快转型升级和多元发展,多层次满足社会不同群体的住房需求,加大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力度,继续推进既有住宅电梯增设,加大问题楼盘化解处置,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快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住房困难问题,精准实施公租房管理,确保“应保尽保”,深入推进物业党建联建,打造一批“红色管家”示范企业、示范项目,积极开展“百佳示范小区”等示范项目申报。

4、聚焦健康有序,强化行业管育。坚持管育并重,大力开展本地建筑企业培育培优行动,积极引导企业增项转型、技术创新,着力培育一批建筑业骨干企业,加强建筑队伍建设,实施职业技能提能工程。深入推进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扎实做好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大安全巡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整治力度,严格燃气企业安全责任,大力整治行业乱象,切实抓好遗留问题处置和来信来访化解。

5、聚焦营商环境,提升服务意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动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提升窗口服务质效,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强化“一件事一次办”,及时办理“政商面对面、有话你来说”活动交办事项,坚持审批事项“应并尽并、应并必并”,加强数字化审图、水电气信报装等线上办理运用,提升窗口服务质效,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6、聚焦作风建设,强化责任担当。加强政治建设,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胸怀“国之大者”,践行初心使命,自觉做“两个确立”的忠诚拥护者和“两个维护”的坚定践行者,严格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强化意识形态阵地管控,凝聚推动发展强大正能量,夯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理想信念、廉洁从政、党风党纪教育,建立健全惩防体系,切实增强执行力,加强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重点工作推进的监督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持续巩固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

二、单位概况

本单位属县住建部门预算单位。2024年财政供给人员122人,其中:行政公务员31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10名、事业人员81名;供给车辆2辆(路灯所皮卡车和升降车)。内设机构:办公室、机关工会、人事教育股、城建档案股、计财股、信访股等15个股室;纳入2024年预算单位有7个:局机关、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城镇路灯管理所、燃气管理办公室、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站、园林绿化管理所、建设工程管理站。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1.2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5.31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收支总预算10769.51万元,比上一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9068.27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未纳入预算。

(一)收入预算情况

本年收入预算合计1701.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1.24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本年支出预算合计170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11.24万元,占77%;项目支出390万元,占2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01.2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9068.27万元,减少84%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未纳入预算等。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701.2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

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98.5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5.31万元,农林水支出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1.24万元,与2023年相比,减少9068万元,减少84%,主要原因是:2024年老旧小区改造、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等项目未纳入预算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38万元,占11.25%;卫生健康支出98.55万元占5.79%;城乡社区支出1405.31万元,占82.61%;农林水支出6万元,占0.3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191.3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为29.04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为53.4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事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4年预算为8.5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为7.4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行政单位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为383.0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基本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为365万元,主要用于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4年预算为5万元,主要用于工程建设管理项目支出等;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632.25万元,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管理的其他事务项目等支出;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2024年预算为20万元,最主要用于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支出。

4、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款)其他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2024年预算为6万元,主要用于驻村人员经费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311.2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5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509.68万元、绩效工资210.09万元、津贴补贴120.2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91.3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8.55万元、奖金14.75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86万元;公用经费157.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1万元,印刷费1万元、水费用1.7万元、邮电费2万元、物业管理费4.2万元、差旅费50.43万元、维护费15万元、会议费2万元、培训费3万元、劳务费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1.3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6万元,主要包括抚育抚养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较2023年预算保持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预算保持一致。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公车购置费。

2024年单位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3年预算保持一致。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4年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7.09万元,比2023年增加9.79万元,增加0.07%,主要原因:在职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计划情况

2024年度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无政府采购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4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固定资产。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按照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要求,平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预算编制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涉及项目26个,基本项目17个涉及预算资金1311.24万元,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金额390万元。

第二部分 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应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养老支出(项):反应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6.基本支出:指机构编制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机构编制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三部分: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

平昌县住建局2024年单位预算报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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